户外领队与导游员的区别
领队的职责:
1、要保证活动安全,不要冒险,领队的安全是全队的保证。
2、语言要文明,平等对待人。
3、要有责任心,要注意观察,谁有伤痛了,谁不注意环保了,谁冷了,谁情况不好了,冷场了,谁掉队了等等情况都必须及时处理,若你处理不了,赶快联系其他领队。
4、要有全局观念,注意队伍行进的速度,太快了过早的到达营地,大家无所事事,太慢了到达营地天黑了,不利于砍柴生火。
5、注意领队之间的配合,行进中前后呼应,休息时多跟队员沟通,到达营地时各司其职,尽快把众人安顿好,篝火晚会时注意调节气氛。
6、注意发挥参加活动人员的积极性,教会他们主动参与,教授他们野外知识,像取水、生火砍柴、烧烤、搭帐篷、拣垃圾等事物可以教会他们做,但领队应监督,有不对的地方马上指出,说话必须委婉,让人容易接受,比如帐篷里不许抽烟不许穿鞋进入,帐篷套必须放在帐篷里等。
7、领队必须记路,包括城市里和山里的路,必须作记录,回来后必须写一份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8、领队必须诚恳接受活动驴友投拆。
9、领队之间如有矛盾或不协调的事情,请在私下里解决,不要当着参加活动的队员面前吵架,你的一举一动代表整个组织的形象。
10、队伍中不许有消极言论,如果发生一定要压制,否则会影响全体队员的士气,不允许私人报警 。
11、领队不允许与参加队员发生感情纠葛,但鼓励正常交往 。
12、领队不允许在活动中酗酒。
13、领队要教育大家爱护环境,保护自然,妥善处理垃圾。
14、整体行进中,注意队伍不要拉的太长,领队要分散开,不要出现队员有事找不到领队的情况。
15、多吸收知识,如支帐篷、用睡袋、穿安全带、使用下降器、做保护、识别野菜等。
16、随时注意清点人数,包括你组人和全队人。
17、禁止领队有个人英雄主义的行为,使队员出于好奇模仿发生危险。
18、入乡随俗,公平买卖,不和当地人发生争执。
19、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20、随时随刻衣冠整洁,言语文明,保持领队良好形象。
21、随时真诚的鼓励和表扬队员,增进与队员之间的感情。
22、认真写好领队本次活动游记,可由指派新人代笔,活动图片,发布论坛。
23、严禁做任何违反操作规程,经验能力不及的事情。
24、随时挖掘领队的苗子。
导游员的职责:
1、接受旅行社分配的导游任务,按照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旅游者参观、游览;
2、负责向旅游者导游、讲解、传播中国文化;
3、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安排旅游者的交通、食宿,保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事项;
4、反映旅游者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安排会见、座谈等活动;
5、解答旅游者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领队的权利:
1、你有权利安排线路、出发时间和行程。
2、你有权利根据安排限制参加活动的最多人数。
3、你有权利出于安全原因控制参加活动的男女性别比例。
4、你有权利出于安全原因劝阻不适合的人员参加该次活动。
5、你有权利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自己准备装备。
6、你有权利在活动中根据天气、队员状态修改活动计划。
7、你有权利要求队员在活动过程中听从安排。
8、你有权利在活动前要求大家预付活动中将支付的费用。
9、你有权利安排为参加活动的人员统一购买适当的保险。
导游员的权力:
1、导游人员享有人格不受侵犯权。
2、导游人员在旅游活动中享有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
3、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行为不服时,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权。
4、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权。
领队的义务:
1、你有义务尽你所能保障每一个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
2、你有义务根据活动难度级别在出行前对线路和时间有充分的准备以保障活动安全。
3、你有义务根据报名先后接纳参加活动的人员(不适合活动的除外)。
4、你有义务在召集活动时说明活动的难度级别,便于参加人员选择。
5、你有义务在活动召集时说明活动的时间、线路安排、装备要求等信息。
6、你有义务在活动过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环保。
7、你有义务保密因活动所需要而搜集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性别、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所有信息仅用于该次活动。
8、你有义务依据费用AA制的原则召集活动。
9、你有义务在活动结束后公开帐务。
导游员的义务:
1、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配戴导游证。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生活习惯,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6、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终止导游活动。
7、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8、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9、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若有,处1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罚款。)
10、对无导游证的管理,处1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罚款。
11、年审管理的实施,一次扣分达到10分者,不予通过年审,累积扣分10分,暂缓通过年审。一次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一次扣6分的,警告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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